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私 隱 政 策 及 個 人 資 料 收 集 聲 明
此 份 聲 明 ( 另 有 聲 明 除 外 ) 內 所 有 ” 我 們 ” 及 ” 本 公 司 ” 等 均 泛 指 Mokchi 內 之 有 關 公 司 。
I. 私 隱 政 策 聲 明
我 們 的 承 諾
本 公 司 承 諾 妥 善 處 理 個 人 資 料 以 保 障 客 戶 的 個 人 私 隱 。 我 們 因 而 保 證 , 在 收 集 、 使 用 、 保 留 、 傳 輸 及 存 取 個 人 資 料 之 各 項 政 策 和 慣 例 , 均 符 合 香 港 法 例 第 486 章 關 於 ” 個 人 資 料 ( 私 隱 ) 條 例 ” 之 要 求 。
所 收 集 個 人 身 份 資 料 的 類 型
閣 下 可 能 不 時 被 要 求 提 供 你 的 個 人 身 份 資 料 , 包 括 但 不 限 於 你 的 姓 名 、 性 別 、 年 齡 、 身 份 證 號 碼 、 電 話 號 碼 、 傳 真 機 號 碼 、 住 宅 地 址 、 電 子 郵 件 地 址 、 信 用 咭 資 料 、 銀 行 帳 號 、 學 歷 、 職 業 、 家 庭 收 入 、 愛 好 及 興 趣 等 等 。 拒 絕 提 供 該 等 資 料 可 能 使 你 無 法 取 用 本 網 站 的 某 些 內 容 , 或 致 使 我 們 無 法 處 理 你 提 交 的 任 何 申 請 或 請 求 , 或 者 可 能 使 你 無 法 達 到 瀏 覽 之 目 的 。 如 閣 下 尚 未 年 滿 18 歲 , 須 徵 得 父 母 或 監 護 人 同 意 後 , 方 可 向 本 公 司 提 交 任 何 個 人 身 份 資 料 。
所 收 集 個 人 身 份 資 料 的 用 途
有 關 閣 下 的 個 人 身 份 資 料 可 能 被 使 用 的 具 體 目 的 已 列 載 於 以 下 第 II 部 份 的 本 公 司 的 個 人 資 料 收 集 聲 明 (特 別 是 第 II 部 份 第 三 段 的 第 (i) 及 第 (vi) 點)。
直 接 推 銷
閣 下 一 旦 向 我 們 提 交 個 人 身 份 資 料 , 便 可 能 會 不 時 收 到 來 自 本 公 司 或 其 聯 營 公 司 的 電 話 、 電 子 郵 件 或 直 接 郵 寄 的 推 廣 素 材 。 如 閣 下 不 想 接 收 以 上 各 項 , 請 以 書 面 通 知 本 公 司 的 資 料 保 護 主 任 。 在 簽 署 申 請 我 們 提 供 的 任 何 收 費 服 務 之 前 , 閣 下 可 能 會 被 要 求 說 明 你 的 優 先 選 項 。
資 料 保 留
如 閣 下 是 付 費 用 戶 , 在 服 務 有 效 期 過 後 , 我 們 將 會 保 留 閣 下 在 服 務 期 間 透 過 互 聯 網 、表 格 或 其 他 途 徑 向 本 公 司 提 交 的 個 人 身 份 資 料 一 段 合 理 時 間 。
資 料 披 露
一 般 情 況 下 , 我 們 可 能 將 你 的 資 料 與 Mokchi 及 其 附 屬 或 聯 營 公 司 交 換 , 或 將 其 傳 輸 到 該 等 公 司 。 詳 情 請 參 閱 本 公 司 以 下 第 二 部 份 的 個 人 資 料 收 集 聲 明 。 如 果 你 不 希 望 將 你 的 資 料 披 露 給 第 三 者 , 請 以 書 面 通 知 本 公 司 的 資 料 保 護 主 任 。
存 取 及 修 正 資 料
如 閣 下 希 望 存 取 及 / 或 修 正 你 透 過 互 聯 網 、表 格 或 其 他 途 徑 向 本 公 司 提 交 的 個 人 身 份 資 料 , 請 以 書 面 通 知 本 公 司 的 資 料 保 護 主 任 。 每 次 成 功 完 成 存 取 後 , 本 公 司 可 能 會 向 你 收 取 當 時 的 合 理 費 用 。 然 而 , 如 果 存 取 資 料 是 為 了 真 實 而 合 理 的 修 正 而 必 須 進 行 , 該 等 費 用 將 可 獲 得 豁 免 。
保 安
我 們 採 用 各 種 加 密 技 術 經 互 聯 網 傳 輸 你 的 個 人 資 料 , 該 等 資 料 只 供 我 們 授 權 的 職 員 存 取 。 基 於 互 聯 網 的 性 質 , 我 們 不 能 保 證 資 料 傳 輸 是 百 份 百 安 全 。 詳 情 請 參 閱 本 公 司 在 [ 一 個 指 定 的 互 聯 網 址 ] 的 ” 保 安 聲 明 ” 關 於 我 們 採 取 的 步 驟 以 保 護 經 本 網 站 收 取 的 個 人 資 料 安 全 和 不 會 遭 受 第 三 者 干 擾 。
個 人 身 份 資 料 的 收 集
閣 下 瀏 覽 本 網 站 時 ,可 能 觸 發 到 曲 奇 的 使 用。 曲 奇 是 能 夠 保 存 在 網 頁 使 用 者 的 電 腦 內 , 以 獲 取 配 置 資 料 及 分 析 網 頁 使 用 者 的 瀏 覽 習 慣 的 小 型 檔 案 。 它 們 可 使 你 再 次 瀏 覽 網 站 時 不 必 重 新 註 冊 , 並 通 常 用 作 追 蹤 使 用 者 在 網 站 主 題 方 面 的 傾 向 。 閣 下 可 以 拒 絕 接 受 曲 奇 ( 透 過 修 改 有 關 互 聯 網 選 項 或 你 的 電 腦 系 統 的 瀏 覽 設 置 ) , 但 這 樣 做 , 閣 下 可 能 無 法 使 用 或 啟 動 本 網 站 所 提 供 的 的 某 些 功 能 , 特 此 奉 告 。
網 上 服 務
我 們 可 能 會 在 本 網 站 推 出 由 第 三 者 商 戶 所 經 營 的 網 上 商 店 或 服 務 供 應 商 。 如 果 你 想 使 用 或 訂 購 上 述 任 何 商 戶 所 提 供 的 任 何 服 務 或 商 品 , 請 注 意 , 你 所 提 交 的 任 何 資 料 , 一 旦 被 傳 輸 到 有 關 商 戶 , 即 無 法被本 公 司 所 控 制 , 因 而 不 屬 於 本 公 司 所 能 給 予 的 保 護 範 圍 。
請 注 意 , 本 聲 明 可 能 在 未 經 通 知 的 情 況 下 不 時 修 改 。修 改 聲 明 及 修 改 的 有 效 日 期 會 在 我 們 的 網 頁 刊 登。修 改 沒 有 追 溯 既 往 的 能 力。